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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所有費用均以澳門幣 (Macanese Pataca) 結算,縱使客戶使用港幣支票付款,仍需支付該顯示金額及不設任何補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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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合資格的澳門居民,需要帶同有關文件並親臨本公司付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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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本服務的標準收費是澳門幣 600 元一個月,合資格客戶可享用澳門居民優惠收費,其他客戶均可享用優惠標準收費。所有客戶均需支付澳門幣 1,000 元的服務按金,客戶退租時,將會退回有關公司,如該公司已撤銷註冊,將會退回予首名登記董事或東主的個人名字。請留意本公司規定的申請期限,敬請參閱虛擬辦公室服務條款第 7(a) / 7(b) 及 7(c) 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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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所有透過本公司委託轉寄,或客戶自行委託轉寄任何的郵件或包裹,客戶需要自行參閱有關運輸公司的服務條款。如果需要作出國際清關,客戶需要自行作出申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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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所有轉運郵件均已客戶的名義送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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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|
客戶選用任何的郵件轉寄方式,如將有關郵件或包裹轉往非澳門地區,客戶需要提供出口清關郵件或包裹清單,本公司不會向有關報關資料作出核實,或承擔有關清關盡職責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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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|
所有需要作出轉寄的郵件或包裹,將會按運輸公司的條款及細則規範,本公司將不會承擔因非本公司疏忽或過失而產生的任何責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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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|
本集團無法為以下國家的個人客戶或法團客戶提供服務:古巴 (Cuba)、伊朗 (Iran)、敘利亞 (Syria)、北韓 (North Korea)、北蘇丹 (Northern Sudan)、克里米亞地區 (Crimea Region)、緬甸 (Myanmar)、津巴布韋 (Zimbabwe)、白俄羅斯 (Belarus)、俄羅斯 (Russia) 及烏克蘭 (Ukraine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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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|
所有涉及掛號郵件均需要使用客戶印章作出簽收,本公司可免費刻有關印章作簽收安排。當客戶終止服務時,有關印章亦會無條件贈予客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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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|
任何新客戶申請,本公司將會免費提供財政局營業稅 M/1 格式及商業登記局更新地址書信箱本予客戶填寫。客戶亦可以委託本公司進行有關代辦服務,將會另行收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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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 |
為符合營業稅規章的要求,本公司建議客戶將其營業稅 M/1 格式及營業稅 M/8
格式,掃瞄予本集團作存檔,以便營業稅核查組人員上來檢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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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 |
以上價目只適用於澳門市場,本公司將不時修訂,及不會個別預先通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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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 |
本頁所顯示的收費日期由 2023 年 08 月 28 日起,如有任何更改不會另行通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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